星鑽大樓停車場使用管理辦法
一、總則:
    為加強本大樓地下停車場之管理,以維停車秩序及安全,特定本辦法。本辦法之實施,由管理服務公司派駐值勤人員負責執行。
二、停車場管理:
    1.本大樓地下停車場,車輛進入須憑車輛識別證,無證車輛(或來路不明車輛)一律禁止入內。
    2.車輛進入後應依承租之車位停放。
    3.停放機械車位下層之車輛,於停放就位後,應將機械車位升降至原位,若有機械車位操作上故障問題,請立即告知管理人員,由廠商查修以避免發生危險。
    4.違反上述二項規定,由管理室上鎖處理,記申誡乙次。若有再犯者則科罰$500元罰款,其金額納入管理基金。
    5.本大樓停車場,不得作停車以外之利用(緊急避難不在此限)。
    6.除各車輛油箱隨車儲用油料外,停車場內一律禁止儲存汽油及其他保養油料。
    7.兒童不得單獨進入停車場,如為駕駛人之眷屬,應由駕駛人引導出入,以免發生危險,若有受傷本大樓不負賠償者任。
    8.車輛遇有故障致引擎起火,應迅速通知管理人員處理,並立即通知其他車輛駛離,以免波及;若起火波及其他車主或停車設備應由起火車主負責賠償。
    9.車輛於停車場拋錨時,應先推離通道,以免妨礙交通。廠商進入停車場修理車輛,人員應由車主陪同向管理人員辦理登記始得進入工作,離去時應照會警衛後始得離去。
    10.車輛駕駛人應合作遵守事項:
    (1)、按規定將停車證貼於車前玻璃適當位置,憑證通行。
    (2)、接受管理人員對車輛之指引,以策安全。
    (3)、車內不得放置危險物(如易燃物、爆炸物等),管理服務人員如發現情形可疑時,應徵得管委會或駕駛人同意對車內及行李箱實施檢查,以防萬一。
    (4)、車內垃圾及煙蒂,應放置垃圾桶內,以維環境清潔。
    (5)、停車場內不得私自安裝或放置任何物品,否則一律清除。
    11.本停車場僅供停車空間及進出管制,不負保管及賠償責任。
    12.各承租戶應無條件配合管理人員行車籍資料之建立。
    13.若未繳交車位租金,隔月將收回停車遙控器並消磁。
    14.本停車場僅供星鑽大樓所有業主及租戶有權租用,不提供外租及臨停之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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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ngZuan

星鑽大樓管理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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