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鑽大樓管理委員會
(98)第七屆第二次區分所有權人大會會議紀錄
地點 管理室
時間 中華民國98年2月21日
時間 下午二點
主席 設備委員 許全進 記錄 詹怡瑾
出席人員單位 應到154戶,實到50戶
列席人員單位 龍居保全(股)公司課長 張春童、張慶祥、組長 姚金鳯
會 議 內 容
壹、會議程序
一、報到及清點人數:
出席人數含委託書合計簽到50戶及區分比例超過五分之一,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三十二條規定,就同一議案第二次召集會議,已達法定開會人數,請主席宣佈開會。
二、主席致詞:
非常感謝各位區分所有權人的參與,在此謝謝各位住戶們的支持與配合。此次召開區分所有權人大會共同設立本大樓規約是為了讓社區運作全面導向制度化的標準作業程序,同時向西區公所申請核備,讓大樓事務依法有據。期許全社區的生活品質能再提昇,達到安全與安寧的舒適境界謝謝!
三、社區公共事務討論
議題一、社區管理規約條文修訂討論。
說 明:本次會議擬訂定社區規約條文需大會表決通過;今將以公開之程序朗讀條文,各住戶可就有意見之條文討論表決,並於各項條文逐一朗讀完畢後覆大會表決。
決 議:主席逐條朗讀,經全體出席人員充分討論表決後,通過本社區管理規約。
議題二、地下室停車空間、停車管理辦法製定。
說 明:已一同併入本大樓規約今將以公開之程序朗讀條文,各住戶可就
有意見之條文討論表決,並於各項條文逐一朗讀完畢後覆大會表決。
決 議:經全體出席人員充份討論後,照案通過。
議題三、第七屆管理委員會委員追認討論。
說 明:本次修訂社區規約後,擬向主管機關申請核備,故必須授權本屆委員會代本大樓行使申請辦理。
決 議:照案通過。
貳、臨時動議
案由一:為獎勵出席參與區分所有權人大會議,擬發放出席費每戶新台幣300元整。
決 議:照案通過,區分所有權人親自參與出席者發放出席費新台幣300元整。
案由二:第八屆管理委員會委員選舉。
決 議:經討論後謹訂4月11日舉辦委員會管理委員改選,選舉辦法另訂公佈之。
參、散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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